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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看了幾本書、聽了幾個演講,得出一個相同的結論:美國人很笨。
譬如喜歡數據化的、質量化的研究,每個人都在跑白老鼠實驗,當歐洲的德國發展了批判哲學跟批判社會學,而法國已經在搞精神分析的時候,美國人還在跑白老鼠實驗。或者當法國已經在玩結構/解構的時候,美國人還在做無聊的、自言自語的新批評。
譬如當歐洲對於符號學、結構主義、音位學的強烈追求時,美國人卻反應冷淡,還在自己的世界打圈圈,還在自己的內在解釋中繞了半天,繞不出個所以然來。
譬如Ezra Pound,翻譯李白的長干行,也能翻成這樣,完全曲解。
譬如中西文學的交流,問問看哪個中國學生、台灣學生、香港學生、任何華人學生,有誰不知道莎士比亞的?甚至很多人都唸過莎士比亞的作品(雖然這是英國人);但是反觀美國人,有多少人知道李白跟杜甫?
譬如歐洲的人們,有多少是懂得至少兩國以上語言,更不用說瑞士或比利時懂三國以上。就連台灣的中學生們,也多少或說"How Are You?", 加上自己的母語中文,也可以通第一外語,更不用說有多少人對其他外語有相當興趣;可是美國人從頭到尾,只會美語,已經懂得不多了,又不尊重他國文化。
譬如當歐洲的藝術蓬勃發展,梵谷、印象派、盧梭、雷諾瓦、羅丹、克林姆大放異彩時,美國人在幹嘛?當赫貝爾、瑪拉美、魏侖、戈蒂埃、葉慈都佔有文學上的一席之地,美國卻找不出個除了愛倫坡之外的特殊人物。
譬如法國的YSL,可憐聖羅蘭退休,卻找來了只會擺弄色情的美國佬Tom Ford當總監,把這麼好的時裝品牌,搞得烏煙瘴氣。
譬如法國的得布希、佛瑞,俄國的老柴、幕索、卡巴,英國的艾爾加,德國的循伯格紛紛發表美好的音樂的同時,美國只有Copland跟Gershwin.


結論是:美國人真的很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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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rspresl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