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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下來,房間的書冊積得夠多了。
一些法文、英文或義大利文雜誌,雖然很捨不得,還是整理好了,想帶去二手書店賣掉。算算有兩本義大利版的GQ, 還有兩本Vanity Fair, Entertaiment Weekly,People,其他的都是些英國雜誌和法文的GQ,大部分是在機場或者Page One, Eslite買的。
我用紙袋裝著帶到舊書店去,向老闆說我要賣,他接過袋子拿出書放在地上,一本本拿在眼前看。
結果這些書竟然只值六十塊錢。六十塊錢台幣。
我一聽,說:「怎麼可能?」
他回答我:「你這個都是雜誌啊,不太好賣,而且又不是很有名的。」
這下我也生氣了,並不是因為他不好賣,而是後面這句「而且又不是很有名的」。我冷冷地酸他一句:「Vanity Fair不有名喔?」
他又問我:「這你在二手書店買的喔?」
我臉色難看地說:「當然不是!」
結果他問:「怎麼樣,六十塊錢?」
我一把抄起雜誌,又放回袋中,告訴他:「算了。」然後走出店門。
又走了十來分鐘,到另外一家二手書店,把雜誌拿出來給老闆。老闆是個女的。
她坐在矮凳子上,翻閱了我的雜誌,然後只拿起一本,是今年四月的GQ,說;「其他的都不行喔。」
我說:「啊,為什麼?」
她回答:「又不是今年的。」
我說:「二手書店還要挑今年的?」
她說:「當然啊。」
我又問:「那這本GQ多少錢?」
她看了一眼,說:「二十塊錢。」
我心想,天啊,當初買的時候大約400台幣,竟然跌了20倍。所以我告訴她,我不賣了。
我逛了店裡的書,發現幾本也是今年四月的英文雜誌,售價130。
那麼不就是以20塊錢收購,又以130賣出去。
說好聽一點是給其他讀者買的機會,其實根本就是賤價收購又高價賣出,從中賺取了100塊的利潤。
印象差極了。

我很喜歡逛舊書攤,並不是要找便宜的書,而是要找絕版的或者不容易買到的。
前幾年我在舊光華商場找到一本年齡約30歲的「護生畫集」(豐子愷),薄薄20頁,每頁長15公分、寬10公分,售價180台幣。
我興高采烈地買了下來,覺得自己真是一個幸運的人。因為那天我還找到一本絕版的玉蒲團,當初的售價才三塊錢台幣不到,現在居然升值了40多倍。
更別說一些已經買不到的連環畫冊,一套齊全的西遊記連環畫,就算要價200人民幣也是一定要得到的。
有些人說我好笨,花了八百塊買幾本破書。
因人之見。

我抱著雜誌,出了那家二手書店。
回到家,把雜誌放回架上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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