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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今天去買了一盒黃色鉛筆。不是什麼很漂亮、很貴的鉛筆,就是最普通的利百代黃色鉛筆。小時候我討厭這種鉛筆,沒有任何的圖樣,看起來很土。

但我現在喜歡這種鉛筆,應該說,我熱愛這種鉛筆。平均下來一枝筆只要3塊錢,好寫、耐用,唯一的缺點就是太長了,放不了鉛筆盒。

其實也還好,因為我現在是一枝筆走天下。研究所沒有什麼需要筆試的課程,因此我連立可白都不買,只需要一隻Staedtler藍筆,就可以在書上紀錄任何的心得或疑惑。如果寫錯了字,就直接劃掉重來。因此有沒有鉛筆盒似乎不是重點。

在家我可以用鉛筆,在課堂上用藍筆,很方便。

國中時期我有一個很大的鉛筆盒,裡面放了各種顏色的筆,藍的、綠的、紅的、黃的;也放了各種功能的筆,熒光筆、簽字筆、原子筆、鋼珠筆、自動鉛筆、彩虹筆……把整個筆盒塞得滿滿。

現在想起來真是好笑,人生(尤其是我現在的日子)不過需要兩隻筆,一隻是藍色原子筆,一隻是鉛筆。

似乎用不用功,唸書有沒有念進去,跟有多少隻筆沒有關係。

(當然我還是有很多彩虹筆,因為我彈奏巴哈需要用有顏色的筆劃分聲部,但也只有這裡用得上了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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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rspresl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