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我買了袋我最愛吃的水果之一,沒錯,就是「三斤一百」的荔枝啦...喔,真好吃呢。
現在我的樂趣就是每天早上十點煮一壺英國茶,下午打開BBC聽廣播,順便看幾本書,晚上吃完飯後走路散步去逛書店,回家邊吃荔枝邊看電影。
荔枝真是個好東西,只可惜性屬燥熱,不可以吃太多。不過我看對我是沒差的。特別是冰的涼涼地吃,和水一樣解渴又消暑。另一個吃的方法就是把荔枝放在冷凍庫冰起來,吃起來就像冰沙。
不過冰凍荔枝有方法,必須要新鮮的荔枝,把外皮剝下,留下內層的薄膜,連著膜冰凍起來,隔天就可以吃了。爲什麼要留下內膜是因為外皮若冰凍起來很難剝開,內膜還可以輕易撕下,如果把整個外皮連內膜的剝了才冰,水分會流失,就不像冰殺了。
下次大家試試看吧!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rspresl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